關于組織申報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獎補資金項目的通知
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
按照《哈爾濱市推動“雙創”平臺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哈政規〔2020〕9號)和《哈爾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2020年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高質量發展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哈工信規〔2020〕1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要求,市工信局決定組織開展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基地獎補資金項目申報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獎補資金支持對象為通過市及以上工信主管部門2020年認定的基礎設施完備、運營管理規范、吸納就業人數達標、提供綜合服務效果好的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申報條件應滿足《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二、申報程序
1.各區縣(市)工信主管部門負責行政區域內的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將申報通知及時轉發至申報單位,并組織申報,匯總后,正式行文連同申報單位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市工信局。
2.市工信局審核后,通過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單位可向市工信局實名反映,市工信局將及時受理核實。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履行獎補資金撥付相關程序。
三、有關要求
1.請各區縣(市)工信部門務于2021年6月24日前將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行文推薦,文中體現申報項目單位不涉黑涉惡說明并附《小型微型企業創新創業基地獎補資金項目推薦情況匯總表》(附件1,加蓋公章),并將申報單位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電子版(光盤)報送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2.各區縣(市)工信部門要認真負責、精心組織、嚴格把關,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確保申報單位申報材料齊全和真實可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或挪用獎補資金。對獲得獎補資金的申報單位,如發現有違反規定騙取獎補資金的,除追回獎補資金外,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1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獎補資金項目推薦情況匯總表.docx
附件2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獎補資金項目申報材料.docx
附件3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獎補資金申報表.docx
聯系人:陳光
聯系電話:0451-86772471
哈爾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1日